【宁夏】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 2020年09月16日 ]

(原标题:2020年度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厅字〔2019〕42号)、《2020年度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厅字〔2019〕43号)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我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体能测评合格的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

地点: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分组见考点安排。

四、相关要求

1.凡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持健康码“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面试考点。面试前14天内,考生与境外旅居史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要如实报告;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和解除隔离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早晨8:0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签到点名,8:30未签到的考生视为放弃。

3.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更换中或已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失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带身份证的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考生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5.面试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面试考场。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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