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公示(2020年第20批)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0年10月23日 ]

(原标题:关于2020年第二十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杨卫东等4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王群等66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赵尚飞等2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白瑞芳等103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杨桂芳等45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朱家祥等4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 附件: 杨卫东等48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0.0K) (点击下载)
  • 杨桂芳等45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29.0K) (点击下载)
  • 王群等66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3.5K) (点击下载)
  • 赵尚飞等2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19.5K) (点击下载)
  • 朱家祥等4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20.0K) (点击下载)
  • 白瑞芳等103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41.5K) (点击下载)
培训预约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