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2020年考录公务员体测和体检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2020年11月04日 ]

(原标题:牡丹江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体检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牡丹江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示的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中,公示期满无异议、需加试体能测评的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的考生。

体能测评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不进行递补。

(二)体能测评时间、集合地点

2020年11月8日早7:00在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体育馆(牡丹江市开发区兴隆街18号)集合。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按照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2020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本次考试的录用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公告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务必于11月6日前向牡丹江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并提供正规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和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须携带笔试或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3.考生须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严禁穿硬底皮鞋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4.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得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6.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

7.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在11月5日前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编辑短信“序号+姓名+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同意参加体能测评”,发送至15504530061(序号为附件1内序列号,此电话不接受咨询,不回复短信)。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牡丹江考区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进入体检人员(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地点: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西侧会议中心209会议室(牡丹江市江南卧龙街与率宾路交叉口南200米)。

集合时间:请11月12日、13日、14日、15日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早6:30之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三)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

4.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用50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可微信支付)。

5.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参加体检考生需在11月9日前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编辑短信“序号+姓名+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同意参加体检”,发送至15765117203(序号为附件2内序列号,此电话不接受咨询,不回复短信)。

联系电话:0453-6171262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4日

  • 附件: 牡丹江市2020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名单.xlsx (14.9K) (点击下载)
  • 牡丹江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名单.xlsx (39.9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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