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第二试考生防疫须知

来源: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1月05日 ]

(原标题: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试”毕节考点第二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将于11月14日至15日举办。不加试军事医学、儿科及院前急救内容。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模式,且试题“跨题型不可回看”。申请参加第二试考试的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执业医师 

11月14日(星期六)第一单元:9:00-11:00第二单元:14:00-16:00

11月15日(星期日)第三单元:9:00-11:00第四单元:14:00-16:00

 执业助理医师 

11月14日(星期六)第一单元:9:00-11:00第二单元:14:00-16:00

请广大考生按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携带《考生体温测量证明》(附件1、附件2)。

附件1

贵州省2020年卫生类资格考试

未出省考生体温测量证明

一、个人登记承诺事项

本人承诺,我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承担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根据防疫要求,本人自考试前14日未离黔(出省),并每日测量体温如实记录,连续测量体温正常,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承诺人(考生本人):           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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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证明事项

考生:     (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职工,申请参加2020年卫生类资格考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前14日连续测量体温正常。

特此证明。

工作单位(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2

贵州省2020年卫生类资格考试

外省返黔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证明)

本人承诺,我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承担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根据防疫要求,本人自考试前14日每日测量体温如实记录,连续测量体温正常,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承诺人(考生本人):                  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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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证明事项

考生:     (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职工,申请参加2020年卫生类资格考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前14日连续测量体温正常。

特此证明。

工作单位(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考生防疫须知

各位考生: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广大考生 利益,现就落实2020年卫生类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承担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二、对考前14天有境外、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原则上不参加考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影响个人考试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生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要做好防护和消毒。

五、考生亲朋好友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场地,考试当天不提供午餐,请自备食物和饮用水。

六、进入考试场地前,所有考生必须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查验身份证及准考证。扫码显示异常和体温检测异常的考生,须听从考试考点医务人员安排。

 

  • 附件: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试”毕节考点第二试考前温馨提示.docx (19.5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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