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三))
根据《2020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审核,拟录用沈少晨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反映(电话:0573-87288873)。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 并告知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1号楼712室。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2020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三)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招录单位 | 拟录用职位 | 性别 | 现工作(学习)单位 | 考察结论 |
1 | 20406202119 | 沈少晨 |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 检察官助理 | 男 | 浙江工商大学应届毕业生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