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司法行政机关2020年定向考录公务员选择职位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0年12月24日 ]

(原标题:2020年度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选择职位公告)

2020年度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选择职位工作定于12月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择职位人员名单及职位表

名单详见附件1,职位表详见附件2。

二、现场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9:00

地点:山西省司法厅一楼大厅(太原市学府街41号)

三、防疫要求

1.参加选择职位的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2.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须如实填写《防疫登记表》(附件3),选择职位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3.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经省司法厅政治部同意,通过现场视频方式选择职位;其余考生须现场选择职位。现场选择职位考生,报到时须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不能提供的,须出示选择职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选择职位。

4.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5.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选择职位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现场选择职位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选择职位资格,禁止入场。视频选择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进行连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择职位资格。

2.现场选择职位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凡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不得选择职位。视频选择考生由省司法厅政治部进行身份确认后方可选择职位。

3.选择职位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咨询电话:0351—6922088

  • 附件: 1.2020年度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选择职位人员名单.xls (35.0K) (点击下载)
  • 2.2020年度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xls (14.5K) (点击下载)
  • 3.防疫登记表.doc (20.0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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