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2020年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来源:六盘水市司法局 [ 2021年01月14日 ]

(原标题:六盘水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相关要求,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20年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六盘水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六枝特区、水城区、盘州市)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二、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于1月8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开始,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六盘水考区的考生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于1月8日至1月22日期间(双休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到六盘水市司法局(地址:六盘水市司法局202室 凉都大道464号德坞陈家大院对面)办理申请核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一)申请范围

1、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以上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现役军人。

2、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C证),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3、对于具有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并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双休日除外)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4、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申请方式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先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

1、网上申请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 20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 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并预约现场审核时间,自动生成《2020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资格申报工作需要,请考生就近选择申报地。

特别提示:申请人所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应为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的电子注册号。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证书编号应统一填写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2、现场审核

为避免出现大量人员在市司法局办公区域聚集情况,此次现场审核采取预约分流方式,并在条件更为符合疫情防控措施的指定场地进行。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在网申时预约的时间段内到申请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1月25日—1月29日 

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审核地点:六盘水市司法局202室(凉都大道464号)   

(3)申请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老旧、破损、印章不明、手写版或者有人工更改等情况的,须提前到公安机关更换新的户口簿。

③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申请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的,须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扫描,原件审验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六盘水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提前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下载小程序“贵州健康码”,核查本人健康状态。办理当天本人的健康状态须为“绿码”,自备口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核场地。

(二)对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需要现场进行信息勘误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三)毕业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件信息不符的,必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信息勘误证明原件。

(四)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

(四)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初审事项必须由本人办理。

申请人因出国留学、重大疾病、现役军人执行任务以及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委托近亲属、单位相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留学人员需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交医院诊断书,现役军人需提交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执行任务情况说明,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公务的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情况说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申请人本人领取。

(五)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六)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实际户籍信息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确认证明材料。主观题考试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分数只达到放宽政策分数的申请人,主观题考试报名后将户籍迁入非享受放宽政策地区,并于2021年1月8日(含当日)后迁回享受放宽政策地区的,不予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七)因个人原因尚未修满规定学分而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现场不予受理。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八)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对于2020年客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主观题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直接报名参加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2020年未参加主观题考试或主观题考试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其客观题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九)请考生务必明确地址,按预约时间前往,审核现场不提供停车位。

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

经司法部审查,符合申请授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8)8235117  (0858)8222554

附件:《法考主观题分数核查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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