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黄山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职位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20〕19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黄山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职位递补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1年2月19日。
二、体检地点:详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书。
三、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1、请递补体检的考生于2021年2月18日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两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到黄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科(黄山市委市政府大楼13楼1315室)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体检当天在体检医院缴纳,请各位考生扫码支付,特警355元/人,男351元/人,女360元/人)。
如委托他人代办体检确认手续的,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外还须携带考生书面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档)办理。因委托他人代办出现《体检通知书》遗失等问题的,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
2、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咨询联系电话:0559-2355545
黄山市考录办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