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北大学第二次博士招考须知

来源: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 2020年06月02日 ]

(原标题:东北大学2020年第二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招考须知)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东北大学第二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第二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订本须知。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本次招生导师信息登陆研招网报名系统查询。考生报考前须与拟报考导师联系,了解导师的计划安排情况。考生可登陆报考学院网站查询报考导师简介、研究方向等信息。

二、招生方式

(一)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规定详见《东北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学术型硕士一年级(2019级)、二年级(2018级)学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于次年秋季入学转为博士学籍。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具体招生细则陆续网站公布。

三、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具体规定详见《东北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四、关于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

为更好地满足导师科研工作的需要,我校部分学院招收少量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类博士研究生,工程类博士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比例(不含专项计划)一般不得超过本学院工程类博士招生人数的50%。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报名前与学校(024-83681389)取得联系,进行初步审核。

五、报名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务必详细阅读本须知及我校各博士招生考试方式的具体办法或通知,各学院具体考核内容及安排详见学院相关考核细则(点击此处)。

(一)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n/bsbm/(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逾期不予补报名。

(二)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材料详见《东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东北大学2020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报名材料中导师考核部分需要在上传前完成,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无需系统上传,纸质版按学校要求,录取后按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须按照上述办法要求(点击此处)生成一个PDF格式,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导师姓名。学院工作细则中要求的科研报告、PPT等材料按学院细则中要求的时间及方式进行提交。

(三)考生在报名阶段,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中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其中移动电话号码注册的钉钉账号为主机位,联系电话号码注册的钉钉账号为第二机位。

(四)受疫情影响,博士确认工作不再通过线下方式进行现场确认,学校将在报名结束后,对考生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学院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五)考生(境外学历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在填报个人信息时,本(专)科阶段学历信息、硕士学籍或学历信息均须按照研招网上个人学信档案(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中情况及硕士学位信息按照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个人学位信息如实填写,不得因为非必填项而选择不填,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信网或学位网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考生,请及时按网站相关认证要求进行申请认证,并将认证结果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系统进行提交。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我校考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必须按规定全日制在校学习,学校和导师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定向就业考生在确定拟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及考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六、考核方式

受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第二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将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网络远程考核平台选用钉钉平台,考生须提前准备一台电脑(用于主机位),一部音频、视频功能良好的智能手机(用于二机位)以及附属配件(如麦克风、小音箱、外置摄像头等),并提前下载钉钉软件。具体要求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指南》(点击此处)。

七、其他

(一)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确定后,我校将进行档案材料审核。非定向博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生还须按要求提供未就业证明(或离职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注明截止时间),未按规定调转档案、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关材料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允许其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必须按规定全日制在校学习,学校和导师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学校第二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一平台、两核验、三随机相关机制,即所有考核工作统一使用钉钉平台,通过身份证查验,身份信息核验。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参照《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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