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2021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2021年03月04日 ]

(原标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3月7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传真或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传真至0971-613650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qhgcrs@126.com。

2.传真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3月7日18时前传真至0971-6136505或发送扫描件至qhgcrs@126.com,并打电话到0971-6155979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计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考生于3月21日17时前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0号)3层307号房间接受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其他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2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侯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3层307号房间。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0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3月23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3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一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青海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就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14天行程卡及健康码;省外入宁或近14天有出省经历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省外入宁考生,应提前抵达西宁,向所居住社区、酒店或面试所在社区出示建康码,并做好登记和备案工作,按照所在社区相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三)凡是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在面试当天将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交工作人员,方可进入侯考室。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主动向我单位报备,联系电话:0971-6155979。

(四)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0971-6155979(电话)

0971-613650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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