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0年组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考试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 2020年06月02日 ]

(原标题: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及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关于提供2020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29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0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8月1、2日开展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辛集、定州市不设报名点,考务管理工作分别按照石家庄、保定市工作方案执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是符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及补充通知中规定的全省卫生计生机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项考试(见附件1)。报考人员的职称任职年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执行。

二、报名方式

(一)专业选择。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生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形式。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试成绩单由省职改办发放,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三)网上报名。2020年6月8日至6月19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专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0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填报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要求填报。考生在上传照片完成信息填报确认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确认,自今年起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三、资格审核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之后即可报名。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考人员失信管理:

一是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是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已经缴费的概不退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在2020年6月8日至6月26日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安排部署网上审核工作任务时要确保早期报考人员能够及早网上缴费,避免造成网报后期大量报考人员集中网上缴费现象。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及时与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根据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备复审。

四、网上缴费

2020年6月10日至6月28日期间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网报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本人信息填写无误后,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报考条件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陆考试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

五、准考证打印

自2020年7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8月2日。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8月1、2日

8:30-10:30

11:00-13:00

14:00-16:00

16:30-18:30

七、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八、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代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共计105元。

九、考试要求

当前全国的疫情防控工作转向常态化,考试的组织实施面临巨大防疫安全风险,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考前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2020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 附件: 报考条件.docx (24.1K) (点击下载)
  • 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docx (24.1K) (点击下载)
  •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docx (24.1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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