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南充市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南充市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职位且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具体名单以四川省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的《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各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为准。(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白土坝惠民街147号安居苑旁)
三、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1.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张,双面彩色打印),背面的“高校院(系)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高校院(系)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明材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专业名字、学位名称,并加盖考生所在高校院<系>)公章)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出具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7)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8)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9)获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获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1)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2)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1)(2)项,(3)至(12)项提供符合选调职位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即可。
2.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张,双面彩色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以下几个事项:①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②是否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是否任期未满中途卸任)等内容(两委常职干部另附任命文件、当选证书),或者是否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需提供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④现实表现如何、是否有不良反映。
(4)2021年2月24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1份,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3.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取消其资格。
4.2021年5月6日下午6:00前,考生本人未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后果自负。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
2.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报考我市职位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候考期间按要求佩戴口罩。
六、其他事宜
1.南充市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面试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论等相关情况,以后均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敬请及时关注。
2.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未尽事宜,请与南充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17-2701663)。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