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公告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 2021年05月08日 ]

(原标题: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2021年拟录取硕士考生:

请即日起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点击快捷通道中的“录取后继”模块,对照下表和具体操作办法完成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

类别 学习方式 录取类别 备注 政审 调档 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录取通知书接收信息维护
推荐免试 全日制 非定向   × 6月15日之前
公费师范生 非全日制 定向   × × 普通定向协议 已维护,本次不开放
全国统考 全日制 非定向 一般考生 × 6月15日之前
定向 少骨在职 × 少骨在职定向协议 6月15日之前
定向 少骨非在职 少骨非在职定向协议 6月15日之前
非全日制 定向 一般考生 × 普通定向协议 6月15日之前
定向 教硕-规培 × 规培定向协议 6月15日之前

具体操作办法:

1、政审:

请在系统中下载《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由所在单位(一般为学习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档案保管单位或所在基层村(居)委会)填妥盖章后,于5月31日前寄回院系的党组织(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按照政审表上的接收地址寄送,因寄送方式或寄送地址错误而延误政审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2、调档:

(1)往届毕业生(含少骨非在职)请将人事档案材料(含党员团员组织材料)和办理完成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同袋,于5月31日前直接寄送到我校的院系所党组织(请使用机要或中国邮政EMS按照政审表上的接收地址寄送,因寄送方式或寄送地址错误导致材料遗失或不能及时送达,以致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2)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请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地址,将全部人事档案(含大学本科就读之前材料、大学本科就读期间学业材料、大学本科毕业材料、党员团员组织材料等)一并同袋寄送到院系所党组织;

(3)如需调档函原件的同学,请将下载的调档函PDF文件作为附件,发送邮件至我校研招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并提供本人接收信息,我校将加盖公章后,尽快通过顺丰到付方式寄出。

3、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按照协议书规定,有需寄送回学校的(少骨、规培定向协议为1份,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3份),请于5月31日前填妥后寄送至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寄送地址详见各院系联系方式),寄送方式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此前如已签订完成的学生本次无需再次下载签订。定向协议书的签订,请同时留意院系通知。

4、录取通知书接收信息维护:

(1)我校计划将于7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建议学生在系统中登记常住地址,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维护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其中,公费师范生已按要求于4月15日前完成了个人信息核对,本次不再开放维护;

(2)本校应届毕业生若需要自取录取通知书,请将接收地址维护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自取”,后续将由录取院系通知何时何地领取录取通知书。因疫情防控原因,非本校学生因暂无法进校,不支持自取;

(3)考虑到后续学生离校等因素,建议应届毕业生尽量将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维护为家庭地址;

(4)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前提条件:①除公费师范生外,政审表达到;②所有定向考生(包括所有非全日制考生以及少骨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③往届毕业生报考全日制考生人事档案到达我校。

5、特别注意:

(1)首次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或忘记登录密码的考生,可凭报名时的手机号动态登录;也可点击“忘记密码”,通过报名时的收件或邮箱重置找回密码后,再进行账号登录;

(2)研究生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如人事档案材料(全日制考生)与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所填内容不符,我校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材料退回原处。

(3)各院系联系方式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 公费师范毕业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contactType=gfs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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