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1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2021年05月18日 ]

(原标题:黑龙江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一、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签署《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并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考前14天内不去境外地区、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接触来自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寄物品,不与来自境外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陪同人员有可疑症状或接触史的要及时告知。

三、考生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候考时需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场时应摘下口罩。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后应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四、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由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方可入场。上述人员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五、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乏力、咽痛、腹泻等其他症状,主动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并自愿接受防疫有关规定处置。对于不履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再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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