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来源:兰州党建 [ 2021年05月19日 ]

(原标题:关于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情况,确定第一批进入体检人员282人(不含人民警察职位报考人员)。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首批参加体检人员共282人(详见附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体检工作待体能测评结束后另行安排。

二、时间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为2021年6月5日上午7:00(星期六),集合地点为甘肃国际会展中心东门(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1号,甘肃大剧院门口)。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并携带1张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准时到达上述地点集合。

三、相关政策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3.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考录办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市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1.证件不全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2.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市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3.参加体检人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示手机界面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体检全程佩带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相关项目检查时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对来自中高风险区、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市考录办,并按照我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予以管控。

4.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450元现金,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5.体检要求空腹,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合理饮食,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

6.参加体检人员严禁携带任何电子设备或通讯工具,手机须在查验健康码后取消闹钟并关机装入专用手机袋中统一保管。

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考察、公示等考录信息均在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https://lz.gsdj.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市考录办  0931-8153595 

兰州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 附件: 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不含人民警察职位).xlsx (35.1K) (点击下载)
培训预约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