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部分省直单位2021年考录公务员集中面试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 2021年05月31日 ]

(原标题:湖北省部分省直单位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现将省委办公厅等13家单位集中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职位

(一)面试时间:2021年6月5日(周六)上午8:30开考。考生请于6月5日上午7:20前到武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三号门报到。

(二)面试地点:武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6号),可乘坐公交14路、552路、701路到环湖路东湖站下车。

(三)面试职位

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民进湖北省委、农工党湖北省委、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等单位职位。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填写完整并有本人手写签名的纸质《湖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单位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面试地点,按时前往报到地点,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体温检测(正常)、安检、身份核验(通过)方可进入考场。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湖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单位(含监狱戒毒系统、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专业测试)疫情防控公告》(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执行。

4.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5.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各招录单位联系。

  • 附件: 省直13家单位面试人员名单.zip (133.7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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