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直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考录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2021年06月09日 ]

(原标题:2021年度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2021年度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参加人员

体检时间:2021年6月15日7时集合。

集合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与西骑兵街交口处(中国建设银行旁)。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项目为录用人民警察所要求的项目。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我省公布的《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中标注的职位视力标准等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面试(或笔试)准考证、身份证、2寸免冠照片1张(请在照片背面粘贴双面胶)、碳素笔。体检费用:男生715元,女生725(请准备零钱,该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直接收取)。

2.合适自己的眼镜,佩戴隐形眼镜者需要自行带好护理用品。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查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体检组织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当日考生携带智能手机需要扫码,绿码者方可将进入院内,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有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可能与新冠肺炎相关表现者,需携带7日内三甲医院核酸检测结果

省司法厅招考咨询电话:18704629912。

  • 附件: 2021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加体检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 (公示用).xlsx (10.3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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