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机关2021年考录人民警察体测公告

来源:山峡党建网 [ 2021年06月10日 ]

(原标题:宜昌市2021年度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宜昌市2021年度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报考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并已参加面试的人员(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6月11日上午(星期五)在宜昌市猇亭区迎宾大道28号进行。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纸质《健康承诺书》于6月11日上午8:50前在宜昌市猇亭区迎宾大道28号集合点名候考,体能测评9:30正式开始(9:00未到达候考场地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应准确掌握考点地址,提前熟悉考点及交通路线。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见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4、体能测评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填写完整并有本人手写签名的纸质《健康承诺书》进入考点准时参加体能测评,陪同和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随行车辆一律在考点外自行妥善停放。

如有疑问,请向宜昌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咨询,联系电话:0717-6730680。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体能测评考生须严格遵照《体能测评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履行个人防疫责任。

考生体能测评前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报备28日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及近期身体健康情况。进入考点前请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和入场安检工作。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体能测评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和参加体能测评项目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除外),如遇身体突发不适等状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按照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体能测评期间,考生应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能测评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宜昌市司法局

2021年6月9日

  • 附件: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11.2K) (点击下载)
  • 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doc (12.0K) (点击下载)
  • 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27.5K) (点击下载)
  • 4.体能测评疫情防控须知.docx (17.8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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