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荔波县2021年招聘“特岗教师”25名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 [ 2021年06月24日 ]

(原标题:荔波县2021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

根据《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社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1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发〔202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1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25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2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5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荔波县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招聘

“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坚持服务农村

“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

(三)落实聘任年限

“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聘任期)内纳入县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方面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方面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

2.高等师范专科学历和非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专学历,只能报考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

(三)从教资格方面

报考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其他方面

1.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2.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荔波县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表)。

3.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岗位限荔波县户籍(生源)考生报考。

4.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1年6月27日至2021年8月15日。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1年6月27日9:00至2021年6月29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段: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

2.资格审查地点: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208室。

3.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网页截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我县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1年7月15日至7月18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地点:荔波县第二中学。

4.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5.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治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208室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我县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应聘人员可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查看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准考证领取方式等相关事宜,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1日。

2.面试地点:荔波县第二中学。

3.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4.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5.面试形式:报考初中、小学岗位为结构化;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以试讲试教等为主。

6.考生总成绩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二级乙等以上医院。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按照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县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按原定校定岗计划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1年9月1日前(报到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管理及培训

1.“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服务期(聘任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约定12个月试用期。

2.县教育局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组织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二)待遇及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的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工资发放、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维护特岗教师合法权益。聘用学校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我县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三)宣传及奖惩

1.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2.要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黔南州教育局唯一官方公众号“黔南教育”(微信号:qnjywx)、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各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报考县教育局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荔波县教育局:0854-3614831、3612786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4785119341  13638505950

六、监督投诉

1.省教育厅和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投诉。

荔波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组:0854-3611706。

2.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附件: 荔波县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18.4K) (点击下载)
培训预约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