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剑河县2021年招募就业见习人员155名

来源:剑河县人民政府 [ 2021年07月07日 ]

(原标题:剑河县2021年就业见习招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力促进2021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工作的意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21〕4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就业见习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2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部分特殊岗位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困难家庭的毕业生、青年优先选聘。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7月13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00—17:30)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7月13日

三、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参加见习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一起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570772429@qq.com。

2.实地报名。实地报名参加见习人员到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县就业局办公室)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4.《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1份。

五、双向见面会时间

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

六、双向见面会地点

剑河县阳光广场(县图书馆门口)  

七、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生生活补助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助(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月),其中就业补助资金补助60%,用人单位补助40%。见习单位应为见习生办理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实行先垫后补。

八、见习岗位

详见《剑河县2021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2)。

九、选聘与体检

县人社局结合用人单位需求,通过组织报名、推荐洽谈等形式,组织申请见习的毕业生、失业青年与用人单位双向见面,对面试人员进行择优选聘。见习生是否需要体检由见习单位决定,体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

十、签订协议

经选聘(体检)确定入选见习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派遣工作,见习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见习单位签订《剑河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见习生、见习单位、县人社局各一份)。

联 系 人:饶功誉、杨欣怡

联系电话:0855-5225995

邮    箱:570772429@qq.com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7日

  • 附件: 附件1: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空表).doc (29.0K) (点击下载)
  • 附件2: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15.1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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