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2021年定向考录公务员体测公告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 2021年08月19日 ]

(原标题:2021年度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厅字〔2020〕36号)、《2021年度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厅字〔2020〕35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我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测评时间

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9:00-16:00

(二)测评地点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西校区(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65号)

二、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在体能测评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要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测评考场。“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行程的考生,须填写《健康行程承诺书》(承诺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但健康监测期满(社区出具解除监测通知书),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可正常参加体能测评。对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提前下载“2021年度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体能测评登记表”),按照“体能测评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2)详细填写相关信息,不得涂改。

(三)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体能测评登记表”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测试;考生须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四)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日期、时间到达指定的测评地点,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五)体能测评结束后,由招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体能测评达标标准当场确定报考资格。体能测评合格者,获得体能测评成绩合格通知单,并取得面试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体能测评期间,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公务员局及招考单位将联合巡视监督。

  • 附件: 1.2021年度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登记表.docx (16.4K) (点击下载)
  • 2.体能测评登记表填写说明.docx (13.0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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