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及司法行政机关2021年定向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 2021年08月25日 ]

(原标题:2021年度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厅字〔2020〕36号)、《2021年度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厅字〔2020〕35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我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且体能测评合格的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地点: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分组见考点安排。

四、相关要求

1.凡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面试考点。“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行程的考生,须填写《健康行程承诺书》(承诺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但健康监测期满(社区出具解除监测通知书),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可正常参加面试。对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早晨8:0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签到点名,8:30未签到的考生视为放弃。

3.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更换中或已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失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带身份证的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考生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5.面试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面试考场。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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