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2020年考录基层选调生相关要求

来源:吉林省公务员局 [ 2020年07月03日 ]

(原标题: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2020年考试录用基层选调生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省市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吉林省内部分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及吉林省外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吉林籍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长春市基层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20年拟为长春市所属县(市)区乡镇、街道招录基层选调生88人,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报考条件

除必须具备《202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应届毕业的吉林省内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吉林省以外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吉林籍大学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2020年12月31日之前须取得与报考学历、学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曾为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款条件应同时具备)。

2、必须经所在院校党委推荐。

三、报名流程

长春市招录2020年基层选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须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ks.cn)网上进行。

吉林省内考生须经所在院校党委统一把关推荐。吉林省以外吉林籍高校毕业生,须自行下载填写《2020年长春市基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院校党委推荐(盖章),扫描发至zzb88776865@163.com邮箱,长春市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通过邮箱返给考生方可作为报考凭证。

报名参加考试录用长春市基层选调生的人员,不能同时兼报202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职位。考生报名时,除按《202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上传相关材料外,还需上传带有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和长春市委组织部选调生专用章的《2020年长春市基层选调生人选推荐表》,吉林省以外吉林籍高校毕业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户口簿第一页及报考人页。

资格审查及查询结果的时间详见《202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资格审查确认后,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相关程序均按《202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与全省2020年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进行。

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四、相关事宜

新录用的选调生为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一年。选调生日常管理按照《长春市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录用后到村(社区)任职两年时间,选调生服务期限为五年。

联系部门: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8776865(传真)

 

 

          

  • 附件: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2020年考试录用基层选调生相关要求.docx (27.0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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