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石阡县城市供水供水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来源:石阡县人民政府 [ 2022年07月01日 ]

(原标题:石阡县2022年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人才需求日益增加,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本着发扬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目的,经公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石阡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

“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行政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办公。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其中:财务类专业2名、工程造价类专业1名、环保类专业1名、智慧城市类专业2名、机械类专业1名)。具体招聘职位见《石阡县2022年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石阡县2022年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qian.gov.cn/)上进行公开发布。其余相关信息在石阡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职位及条件,选择符合报考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二楼综合办公室

4、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5、报名费:每个参加报名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6、相关要求: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2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票据到石阡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二楼综合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100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如因疫情原因和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进入考场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员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已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本次招聘设定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达不到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按所招聘职位计划数,依据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及程序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同职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同职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若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五)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行为的;

(八)其它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石阡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石阡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须通过3个月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予以辞退;试用期考核合格者转正留用。

十一、待遇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为聘用合同制身份。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石阡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转正留用后,月薪基本工资+月效益工资(包含“五险”和一金等)约5000元。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服务期最少为五年,如违约按照公司劳动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在县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严格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其他

(一)本实施方案由石阡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由石阡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7624105 (石阡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6—7931646(石阡县水务局办公室)

培训预约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