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 2020年04月02日 ]

(原标题: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学院简介: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医疗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有大健康开放实训基地1个;有智能化医学技能中心、康复实训中心、药物物流实训中心、卫生检验与检疫实训中心等10个仿真实训中心,实训室332个;开设有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护理(麻醉方向)、护理(社区方向)、护理(老年方向)、护理(康复方向)、护理(涉外方向)、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技术、食品检验与检测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家政服务与管理23个专业(含方向)。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二条 招生计划

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考试形式

报名条件: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们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们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其中护理、护理(麻醉方向)、临床医学、助产、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要求语文、英语、数学、化学必须有二门是B等及以上,其他专业要求语文、英语、数学、化学必须有一门是B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方可报名。

二、中职毕业生除报考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不限中职毕业专业外,其他专业均要求中职毕业生是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的方可报名。

三、考试形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能力测试”的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由省会考办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考试命题、考试安排、评卷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负责统一安排,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第四章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录取成绩的计算方法

1.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总分的60%+面试成绩的40%。

2.普通高中毕业生:按学业水平考试的平均成绩(11门课程的平均成绩)的60%+面试成绩40%。

二、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两项考核总成绩对所有考生均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即专业清)。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录不满时,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特殊录取情况说明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主就业(中职或高中学历)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助产专业限招女生。护理专业、助产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残疾,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不低于158cm,低于此身高标准的考生请慎重选择。

4.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患有色弱、色盲的考生我院药学类、医学相关类专业不能录取,只能填报我院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六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6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1100元;8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600元。

第七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每年;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八条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校后可按政策申请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每年平均可获得3300元资助、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属于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可直接免除学费3500元入学,还可获得每年1000元的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

一、“绿色通道”为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学院在开学时设置有“绿色通道”,切实保证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无障碍入学。

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

三、勤工助学学院为广大同学开设有可获得生活补助和实践锻炼的勤工助学岗位。

四、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或出现家庭变故等突发困难情况造成学习生活难以为继的,学院设立有校内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帮扶措施为同学们精准帮扶、排忧艰难。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条 本章程由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莉

联系电话:0851-84127116 0851-84127117

传真:0851-84127117

学院官网:www.gynvc.edu.cn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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