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大方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150名

来源:大方教育发布 [ 2023年07月13日 ]

(原标题:大方县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教师问题,经县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大方县农村学校的在编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的学校和已划入原金海湖新区、百管委的学校)公开遴选150名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大方县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遴选方案》)。

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遴选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程序按照制订遴选方案,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教、政审、选岗、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整个遴选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遴选岗位: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20,共150名。各遴选岗位详见《大方县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属于大方县农村学校的在编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的学校和已划入原金海湖新区、百管委的学校)。

(二)遴选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

2.截至2023年9月30日在教育系统在编工作满5年及以上。

3.报考高中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近三年均在中学任教;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中职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专业要求。报考高中、初中及幼儿园的教师岗位,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不限专业。具体见附件1。

5.年龄要求,男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一)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定等次(新参加工作不定等次除外)和未参加考核的;

(二)近三年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未解除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尚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免费师范生等;

(五)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六)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不符合遴选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近三年在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排名全乡镇倒数第一的教师;近三年在中考及初中教育质量监测中排名片区倒数第一的教师;

(九)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方案信息于2023年7月13日在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2)报名表(附件3,只收打印表)。填写报名表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必须承诺“同意按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聘任岗位,服从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薪随岗变。”按管理权限,属乡镇党委管理的人员,须经乡镇教育服务中心和乡镇党委签字同意报考;属教科局党组管理的人员,须经所在学校签字同意报考。

(3)近期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格式JPEG,照片尺寸为宽130像素,高170像素,分辨率150,以“姓名连着身份证号”命名,中间不留存空格,如:“张**522422*********321”),一张同规格照片贴在报名表照片处。

(4)《遴选方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出示原件审核)。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先由教育服务中心(县直学校由所在学校)签字盖章后到教科局教职工档案信息中心审验盖章。

(6)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同时报考几个岗位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岗位报名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遴选计划予以削减或取消。削减遴选岗位计划数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岗位计划数的,若考生符合其他遴选岗位报考条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可以改报;不愿改报的,可凭缴费信息到人社局退回报名费。改报及退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遴选方案》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遴选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遴选资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填报名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遴选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笔试:(闭卷考试)。

(一)笔试科目。共设置10个考试科目,使用10套试题,分别是:1.语文:报考各学段语文教师的人员使用;2.数学:报考各学段数学教师的人员使用;3.英语:报考各学段英语教师的人员使用;4.物理:报考各学段物理教师的人员使用;5.化学:报考各学段化学教师的人员使用;6.地理:报考各学段地理教师的人员使用;7.历史:报考各学段历史教师的人员使用;8.政治:报考各学段政治教师的人员使用;9.体育:报考各学段体育教师的人员使用;10.学前教育:报考幼儿园教师的人员使用。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总分100分。

本次遴选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遴选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的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具体情况在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试教

(一)按报考的学段学科分组试教。

试教的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试教总分为100分。试教成绩将在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进入试教考生须持《试教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试教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在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未参加试教、试教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试教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确定为政审对象。笔试、试教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试教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具体情况在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大方县遴选城区学校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大方县教育科技局具体负责实施。

政审应当组成政审组,政审组由两人以上(中共党员)组成。政审组要据实写出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教学质量、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政审时需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学校和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现实表现证明、乡镇纪委及教科局机关纪委出具三年内是否受党政纪处分证明等。政审结果报遴选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政审过程中,如遇不符合遴选条件、政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县遴选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教师本次遴选资格。

九、选岗

政审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岗位进行选岗(备选学校及岗位数详见《大方县2023年遴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岗表》(附件2),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及遴选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先选岗,笔试和试教成绩都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选岗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选岗人员自负。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政审和选岗的考生,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将在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空缺岗位不作顺延递补。

十一、调动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按《大方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方委通字〔2021〕6号)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拟调动对象不服从调动的,根据情况调整到缺编的边远学校工作。在整个遴选过程中因考生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遴选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5252860(大方县教育科技局机关纪委)

0857-5252932(大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本《遴选方案》解释权属大方县城区教师遴选领导小组。在遴选过程中,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遴选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等)都将在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遴选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大方县遴选城区学校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1.大方县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表

2.大方县2023年遴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岗表

  • 附件: 大方县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doc (27.0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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