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2020年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来源: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20年08月17日 ]

(原标题: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通知)

各位考生: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已结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已全部确定,并已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本人。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考察工作将于2020年8月21日前完成。请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近期不要安排外出,保持通讯畅通。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不能完成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职位。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8:00——10:30,请各位考生当天7:50前到体检中心门外集合,联系人:王玥琦,联系电话18515206101。

二、体检医院:

1.体检医院: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

2.体检医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号

三、体检时须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黑色签字笔;

3.体检费(男470元,女490元,最好带现金);

4.自行填写并携带公务员体检表。(注意用电脑双面打印,仔细核对不要缺页,照片不能打印只能粘贴,体检编号不要修改)

四、体检须知:

1.受检者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2小时以上。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增加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9.其他有关体检注意事项请查看《公务员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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