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 [ 2021年04月09日 ]

(原标题:重庆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我校2021年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度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在“能源动力”、“资源与环境”、“机械”、“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紧密对接产业与行业发展需求,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项目,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开展工程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招生,实施工程博士研究生“定制化人才培养项目”。具体工程博士招生专项信息请咨询各报考学院。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学习方式:全日制

就业方式:定向就业

三、报考条件与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 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四、报名考试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10:00~2021年4月27日下午5:00。

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布的当年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在“博士网报”标题进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

特别提醒:

1、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实行指导教师招生总数限额制度,故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部分专业、部分导师可能不招生。请考生报考前务必与所报考学院联系,向学院咨询招生专业的名额分配以及工程博士专项信息情况,确认报考导师当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取得博士学位的相关要求。

2、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国家相关文件及重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填报完网报信息后须缴纳报名、考核费共计200元/人,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都按要求完成才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后一律不退。

4、为便于考生随时浏览、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请牢记网上报名号、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

5、考生务必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和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https://yz.chsi.com.cn/)中对应填报准确信息,信息一旦填报确认,不予修改。

网上报名仅用于考生填报志愿,最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以我校审核为准。

(二)申请材料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请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10:00~2021年4月29日下午5:00期间提交申请材料至所报考学院,请提前与报考学院确认交材料时间以及形式,密切关注材料审核进程,如需考生提交补充材料等,也请于上述时间提交。

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附件1,见重庆大学研招网)。

3.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须将相应认证报告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学院,以免影响后续录取工作)。

4.考生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考生所在社保单位开具同意考生报考全日制工程博士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如无评议书,请联系报考学院,按报考学院要求提供其他替代材料。

6.考生研究计划书(附件2,见重庆大学研招网)。

7.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3”中的认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留服认**[****]****号”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出具)。

对于网上报名成功但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能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核。

五、考核及录取

完成网络报名且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按要求参加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的考查及体格检查等,其中学术水平考查主要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含创新素质等)四部分。考核形式、时间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及报考学院网站,主动与学院联系。

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放拟录取博士生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方式与收费标准

1.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应紧密结合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紧密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培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的能力。

2.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聘请企业(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导师组成员。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组成大于2人的导师组,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指导。3.培养经费自筹,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4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在学期间不参加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

4.学费标准:15000元/学年。

5.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毕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不安排宿舍。

七、信息公开公示

1.由各学院按有关要求,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示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及程序、申请材料审核情况、考核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考核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各科目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对于未通过政策审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八、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1. 重庆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告、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等信息仅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其它网站发布的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非由我校发布。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也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除了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收取的考核报名相关费用,不会有任何其他形式的费用产生,请不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

十、招生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intro/intro_school.html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2374 

学校纪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51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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