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2021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1年05月14日 ]

1.【答案】ABCD。

【参考解析】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性质为要约邀请,但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

2.【答案】BCD。

【参考解析】选项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的,该要约压根儿未生过效,谈不上失效。

3.【答案】AC。

【参考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卖方所在地:北京)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卖方所在地:北京)履行。

4.【答案】BD。

【参考解析】(1)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视为连带共同保证;(2)各保证人之间内部的份额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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