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1级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和户口迁移说明

来源: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 2021年05月28日 ]

(原标题:关于南京大学2021级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和户口迁移的说明)

各位2021年拟录取研究生:

对于2021年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党团关系转接和户口迁移做以下说明。

一、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党组织关系

江苏省的党员须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转接,将组织关系转入录取院系党委;外省和部队的党员必须持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接收单位为南京大学×××院系。该介绍信须在9月份入学报到时直接交到录取的院系党委,由各院系党委办理。

(二)团组织关系

团员须在入学一个月内通过“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录取院系的对应团支部中。转接流程如下:团员在系统首页登录账号(账号: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八位),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关系接转”功能,填写接转申请(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否,转出原因:升学,申请转入组织:团江苏省委 南京大学团委 录取院系的对应团支部),待转出团组织与转入团组织审批通过后,接转完成。

(三)注意事项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若能够在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者,党团组织关系可以不转入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研究生党团关系应转入南京大学。

身份证,党、团员介绍信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每个字要完全一致,所有的证件均不得涂改,否则不予报到。

二、户口迁移

(一)非定向研究生

非定向研究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自行决定。若愿意迁入学校,入学报到后提供以下材料: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新生户口落户周期较长,落户期间无法办理任何与户籍相关的事宜。

(二)定向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转户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除外)。

(三)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内容需打印清楚,迁往地址一栏必须是“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大学”,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要求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和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须一致。

4、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一栏应详细到具体的“某省某市(或县)”,内容不全的需退回更改。

5、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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