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海洋大学研招网 [ 2021年09月06日 ]

(原标题:通知 | 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接收“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的通知)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二、招生专业

学校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095137农业管理除外)均接收“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招生专业(领域)以最终公布的《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学部、各学院(中心)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具有开展推荐免试工作资格的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同年级中排名符合《“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前三年学习成绩要求》(附件2)。

4.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附件3)。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逐一命名为“证件号码+姓名+材料名称”的形式并打包上传):

1.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

2.英语CET4/6成绩单,或其他相应外语水平证明;

3.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五、日程安排

1.报名。9月3日-9月16日,考生(含本校学生)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gradadmission.ouc.edu.cn:82/,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填写报名信息。

已参加我校夏令营并通过综合考核的营员,无需进行报名,也无需再次参加综合考核。

2.材料审核。9月18日前,学部、各学院(中心)审核报名材料,报名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在9月19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程序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同时进行(预计9月下旬)。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部、各学院(中心)网站后续通知。

4.资格确认。考核合格的考生(含通过综合考核的夏令营营员),须按照我校要求进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确认(预计于10月上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进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资格确认的考生,不予按照该计划录取。

5.10月8日后,学部、各学院(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接收“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申请报名,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6.10月25日前,完成确认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7.11月中旬,考生按各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8.12月25日-26日,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七、录取

1.通过“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资格确认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应专业(领域),且初试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后方可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违规等行为,将直接被取消录取资格。

4.最终录取名单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八、我校具有博士授权点的学科实行硕博宽口径招生,即在硕士研究生选拔阶段,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方式培养。硕博贯通式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综合考核后,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

九、以上安排若与2022年教育部文件规定有异,以2022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检查并明确诊断)。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可不予录取的专业(类)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地质学、环境工程、工业设计、水产养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运动训练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大气科学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物流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保密管理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到运动训练、轮机工程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类)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海洋科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大气科学、海洋技术、生态学、地质学、勘查技术与工程、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环境科学、旅游管理、运动训练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类)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者,不宜就读的专业(类)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大气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地质学、环境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水产养殖学、药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保密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地质学、环境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水产养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工业设计、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药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英语、日语、法语、德语、朝鲜语、新闻传播学类、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法学、教育技术学、新闻传播学类、音乐表演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宜就读药学专业。

特别提醒:考生被录取到上述不宜就读的专业后,将会在专业学习、就业等方面遇到巨大困难,因此,考生在填报上述专业时务必三思而后行,若坚持填报,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附件: 1.学部、各学院(中心)联系方式.doc (29.0K) (点击下载)
  • 2.“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前三年学习成绩要求.pdf (81.5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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