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2026年高考招收定向培养军士体检政考公告

来源:安顺教育 [ 2026年07月06日 ]

【原标题:安顺市2026年高考招收定向培养军士体检政考公告】

根据2026年贵州省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开展实际,现将安顺市初选对象体检政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体格检查最低控制分数线

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公布的招收定向培养军士体格检查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体格检查工作安排

(一)体检批次划分:体检于7月7日至9日,划分为3个批次组织实施,每日上午08:00开始。①7月7日,主要对西秀区、紫云县男性初选对象进行体检;②7月8日,主要对平坝区、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男性初选对象进行体检;③7月9日,主要对全市所有县(区)女性初选对象进行体检。初选对象人员名单由省征兵办联合省招生考试院逐级分拨至县级兵役机关,以各县(区)征兵办通知为准。

(二)体检地点:西秀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西秀区南水路7号1楼)。

(三)体检检查标准:执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体检结论公布及复查: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14日前由各县(区)征兵办组织不少于5天的公示,初选对象对视力、听力、心率、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等科目结论有异议的,可于当天向体检工作组提出复查申请,根据体检医生研判于7月9日组织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结果以当日在征兵体检站检查结果为准,出具其余时间、其余机构检查结论均视为无效。

(五)有关要求

1.初选对象应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于体检当日07:50到达体检站,需空腹;有激光手术史的考生,需携带手术病历(检查眼科时主动向体检医生出示)。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初选对象,按自动放弃处理;

3.参加体检的初选对象必须听从体检站工作人员安排,体检期间不得携带手机,陪同家长不得进入体检工作场所,违反规定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政治考核工作安排

体检合格的初选对象,依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由报考所在地县(区)征兵办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普通义务兵标准条件执行,《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由报考所在地县(区)征兵办统一提供,并组织初选对象填写。

四、问题咨询和举报

安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51-35732025(肖参谋)。

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由兵役机关另行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年7月4日

附件:安顺市2026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体检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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