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毕节市2026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体格检查公告】
广大考生及家长:
根据贵州省2026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毕节市定向培养军士体检政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对象
省招生考试院从报考定向培养军士院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区分性别和首选科目,依照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对象;成绩达到我省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含与分数线同分),填报了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志愿的考生,全部确定为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对象,不计入比例。
参加体格检查的对象名单由省招生考试院和省征兵办提供。
二、体格检查
市征兵办统一组织参检考生进行体格检查,由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通知。体格检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一)体检地点。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归化街道归化社区金海湖公安分局交警队北侧)。受医院停车场地限制,推荐通过公共交通方式前往。
(二)体检计划
体检于7月6日至7月10日,划分4个批次组织实施,每日15:00开始采集信息和部分体检项目检查,次日上午8:00开始剩余体检项目检查(请按时参加,逾期1小时视为自行放弃)。
(三)体检注意事项
体格检查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1.考生参加体检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填写的病史调查表(见下方二维码)参加体检,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的考生,需准备原始病历证明;
2.体检前应规范生活作息,勿油腻辛辣饮食,避免进食容易导致身体指标异常的食物和药物,严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意外伤害,保证充足睡眠,保持健康心态,7月7日至7月10日参加体检的考生前一晚22时后禁食禁水;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当天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进入体检中心;
4.体检期间全体人员须服从体检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秩序,有序完成各项检查项目;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积极配合体检医护人员进行病史调查,如实反馈个人既往健康状况,体检全程不得携带手机;
6.严格执行当日体检结论,在其他时间、其他体检机构的检查结论均不作为体检结论,常规项目检查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由主检当场告知,考生在参加体格检查时,对外科、内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等客观指标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组织复查,离开体检站后体检结论一律不予更改。其他辅助检查项目(检验科、心电图、B超、胸片等)确需复检的,由市征兵体检小组按规定要求统一确定,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一律不予复检;
三、政治考核
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参加政治考核,由高考报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政治考核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四、咨询电话
毕节市征兵办:0857-8737021;
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0857-8232638;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0857-8930721。
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由征兵办另行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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