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1高考第一次英语听力考试及报名时间已确定

来源:乌当区教育局 [ 2020年08月20日 ]

(原标题: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届高考第一次英语听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批准的《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我省2021届高考考生必须参加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其中英语听力考试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部分中进行,考试使用分值为30分的试卷,并将按考生实得成绩计入高考英语科总分。每名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将于2020年9月26日9:00—9:30进行。

现将2021届高考第一次英语听力考试报名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报名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手册》的具体要求负责本地区报名工作的部署和实施,各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县的报名组织及现场确认工作。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报名前的培训工作,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有关招生政策,明确考生报名的各项要求,熟悉掌握报名工作业务。

(二)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关,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明确专人,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外省籍考生户籍、享受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做好公示工作。

(三)认真做好网上报名技术准备和人员保障工作。一是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组织所辖区县招生办和相关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应用软件的培训,严格实行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制度。各地要重视和切实加强信息技术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县级招生办和相关学校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沟通,各县招生办要充分利用好学校技术人员队伍资源。二是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组织好技术力量对本辖区高考报名点(学校、县招生办)的计算机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进行测试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设备要及时升级或重新配置。

(四)认真做好网上报名前的模拟演练工作。各地要在高考听力考试报名前,认真组织各报名点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软件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进行演练。通过模拟演练,使招办和学校网上报名工作人员熟练、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查找不足和漏洞,充分做好管理和技术上的准备。

(五)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应加强校对和服务工作,要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真实、准确地输入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摄像确认。在进行现场摄像确认时要按照摄像的技术规范标准操作,确保考生相片规范和清晰。

(六)报名信息实行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确认的办法,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能电子注册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一份由考生本人保存,一份由报名点汇总后上交县招生办保存备查,县招生办要明确专人保管报名信息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移交考生信息表或数据光盘时,必须严格履行移交手续,安全无误地保管好考生信息表和数据光盘。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级学生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要求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级学生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在户籍所在地报考;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报考英语听力考试的,须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中的相关规定,并在就读高中所在区县报考;

3.我省户籍在省外高中借读且要返回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我省户籍在省内但未在户籍所在地高中就读的应届在校生,可在就读高中所在区县报考;

4.须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两次考试原则上在同一区县报考,两次考试提交的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5.听障考生申请免试或携带助听辅听设备参加考试的,按照《贵州省听障考生参加高考英语听力考试管理规定(暂行)》处理。

四、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日—5日。

五、报名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149号)文件执行。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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