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

来源:遵义考试网 [ 2020年09月22日 ]

1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劫财将陶某打成重伤,陶某拼死反抗。张某路过,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 2人构成共犯,均须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

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 2 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

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 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 2 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D.丁系国家机关负责人,召集领导层开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全体职工。丁和职工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犯罪。

选项 A 错误。甲与张某构成承继的共犯。承继的共同犯罪是指,先行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犯罪行为, 在其实行行为尚未全部实行终了的时候, 后行行为人明知这一犯罪事实而参与进来, 或单独或与先行行为人一同, 将剩余行为实行完毕。 对于承继共犯责任的承担,在理论上存在争议。 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之分, 在中国的刑法界持肯定说的人居多, 即承继的共犯也是共犯, 根据“部分实行全部承担”的原则要对犯罪的全部后果承担责任, 即不能只承担自己实行行为部分所造成的后果。 但是对于加重结果的承担, 多数观点认为后加入的人对于先行为的加重结果不负责。

选项 B 正确。乙与黄某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乙是帮助犯。

选项 C 错误。 若丙事前与李某通谋则属于共犯, 分工不同; 若丙事后明知赃物而购买,《刑法》将此种情况独立规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不属于共犯。

选项 D 错误。私分国有资产罪要求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处罚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因此,丁与职工间不存在共犯关系。

2、《刑法》第 49 条规定:(?)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的除外。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

B.审判——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

C.审判——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D.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量刑情节。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
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不适用死刑,
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甲因走私武器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5 年;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处 14 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5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 3 年;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判处10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 万元。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刑法》规定?

A.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 35 年,没收财产 25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 8 年

B.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 20 年,罚金 25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 8 年

C.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 25 年,没收财产 5 万元,罚金 20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 6 年

D.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 23 年,没收财产 5 万元,罚金 20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 8 年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数罪并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 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 酌情决定
执行的刑期, 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
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附加刑仍须执行, 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 合并执行, 种类不同的,
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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