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1年08月16日 ]

2021.8.16【每日一题】

关于故意、过失,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A.司机遵守交通规则,正常驾车行驶,行人突然横穿马路,司机刹车不及,行人被撞死,司机不存在过失

B.在所有的故意犯罪中,不可能存在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而不能由直接故意构成的犯罪

C.如果认为故意与过失存在位阶关系,那么在认定犯罪时,只能由故意降格为过失,而不能由过失升格为故意

D.当根据故意的标准无法认定故意时,可以根据事实认识错误来认定故意

【答案解析下期“每日一题”附上】

【每日一题】2021.08.13解析

2021.8.13【每日一题】

甲和乙是菜市场的小商贩,在菜市场嬉笑打闹,互相追逐,甲用尖刀挥舞阻止乙的前进时,不小心刺中乙,造成乙重伤。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在菜市场打闹,构成寻衅滋事罪

B.构成间接故意的故意伤害罪

C.构成间接故意的故意杀人罪

D.属于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解析】A项,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成立寻衅滋事罪,要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该罪是故意犯罪,要求有殴打他人的犯罪故意,有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故意。本题中,甲乙只是嬉笑打闹,没有殴打他人和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故意,不成立寻衅滋事罪。A项说法错误。

B项,成立故意伤害罪,要求主观上具有实施伤害行为的犯罪故意。关于伤害行为,不是任何暴力行为都是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行为。伤害行为要求具有侵害他人生理机能达到轻伤程度的一般可能性。实施伤害行为的犯罪故意,就是具有侵害他人生理机能达到轻伤程度的意图(行凶意图)。例1,甲乙因打麻将发生口角,甲扇了乙一耳光,不慎导致乙重伤。甲的行为不属于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例2,甲乙因为自行车剐蹭发生口角,进而推搡,甲推了乙一把,乙头部倒地,心脏病发作死亡。甲的行为不属于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如果有过失,可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但不能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实务常见错误是,根据结果来反推行为,如果结果是轻伤、重伤或死亡,就认为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题中,甲用尖刀挥舞阻止乙的前进,发生背景是甲乙嬉笑打闹,相互追逐。这表明甲没有侵害乙的生理机能的故意,更没有要侵害乙生理机能达到轻伤的行凶意图。因此,甲缺乏实施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故意。B项说法错误。

C项,甲不小心刺中乙,发生背景是甲乙嬉笑打闹,相互追逐,甲用尖刀阻止乙的追逐。这表明,甲没有非法剥夺乙的生命的意图,没有实施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故意。但是,甲存在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属于疏忽大意过失,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C项说法错误。

D项,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甲乙嬉笑打闹,相互追逐。在这个背景下,乙追逐甲,不属于不法侵害,因此,甲阻止乙的追逐,不属于防卫行为,因此不存在讨论防卫过当问题的前提。不过,甲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D项认为甲成立防卫过当,该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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