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1年04月24日 ]

2021.4.24【每日一题】

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答案解析明日“每日一题”附上】

【每日一题】2021.04.23解析

2021.4.23【每日一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

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

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

C.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

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解析】结果加重犯的行为结构:一个行为构成基本犯(A罪),同时制造了加重结果(B罪),B罪成为A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加重处罚。例如,在工地上,甲想伤害乙,殴打乙,乙倒地,头部碰到砖块导致死亡。甲的伤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该伤害行为也导致死亡结果,甲对死亡结果持过失心理,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罪)。按照刑法规定,对甲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过失致人死亡罪”成为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加重处罚。这便是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结果加重犯要具有法定性:刑法将加重结果(B罪)规定成基本犯(A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加重处罚。如果刑法没有如此规定,结果再严重也不是结果加重犯。基本犯是A罪,加重结果是B罪,结果加重犯是A+B。

例如,甲为了抢劫乙,先用榔头敲死乙,然后拿走财物。基本犯是A罪(抢劫罪),加重结果是B罪(故意杀人罪)。刑法在抢劫罪的条文中,将这种为了劫财而实施的故意杀人罪规定成抢劫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加重处罚。由此生成结果加重犯“抢劫罪(故意)致人死亡”(A+B)。

ACD项,刑法在侮辱罪、强制猥亵妇女罪、遗弃罪中没有规定“若致人死亡,要加重处罚”,因此不存在结果加重犯。何况一般情况下,被害人自杀不属于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提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本题中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已经修订为强制猥亵、侮辱罪。

B项,刑法在虐待被监管人罪中规定,如果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这不属于结果加重犯的规定。如果刑法规定,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并且加重处罚,则属于结果加重犯。

总结:易考的结果加重犯

(1)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第234条)

(2)强奸罪致人重伤、死亡。(第236条)

(3)非法拘禁罪致人伤残、死亡。(第238条)

(4)拐卖妇女、儿童罪致人重伤、死亡。(第240条)

(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人死亡。(第257条,注意:被害人自杀也是加重结果)

(6)虐待罪致人死亡。(第260条。注意一:被害人自杀也是加重结果。注意二:刑法在侮辱罪、诽谤罪、遗弃罪中没有规定“若致人死亡要加重处罚”,因此这些罪中不存在结果加重犯)

(7)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第263条)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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