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黔东南州司法局关于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的有关公告和要求,现将到黔东南州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我州的可选择在我州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我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黔东南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我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可用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非乘坐飞机、高铁临时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明核验,并在补正期限内再次提交新办身份证进行核验。
(二)电子版户口簿原件(申请C证人员提供)。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户籍章不清晰、有手写涂改痕迹、户口簿为手写版的,请在公安机关更换最新户口簿进行核验。
(三)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四)根据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现场申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选择在我州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需按以下时间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现场申请时间:7月5日至9日期间(上午9点-11:30,下午14:30-17:00点)
现场申请地点:州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大厅(黔东南州凯里市金山大道83号)。
咨询电话:(0855)8228099 。
四、现场申请疫情防护要求
1、根据贵州省最新的防疫要求,从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返黔人员,需提前向我局进行报备,同时需进行“14天+14天+5次核酸检测阴性”的隔离及证明。(详见《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
2、来现场申请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申请人,到达我州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后方可前来现场提交申请。
3、从省外低风险等级地区前来我州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到达我省时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可前来现场提交申请。
4、不属于上述1、2类人员的申请人来现场提交申请也须严格按照贵州省、黔东南州的防疫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五、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黔东南州司法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