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1年07月26日 ]

2021.7.26【每日一题】

关于不作为犯、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险,说法正确的有?

A.父亲撞见歹徒持刀抢劫女儿,与歹徒发生激烈搏斗,搏斗中杀死歹徒。父亲成立正当防卫

B.身材高大的郑某深夜在家中听到厨房有动静,走去一看,发现身材瘦小的小偷吴某正试图从窗户爬进来盗窃,下半身还卡在窗外,于是拿起菜刀将不易躲避的吴某砍成重伤。郑某成立正当防卫

C.田某与妻子在河边散步,后田某坐在河边玩手机游戏。妻子不慎失足跌入水中,大声呼叫。田某见此情景仍玩手机游戏,不去施救。妻子溺水身亡。田某成立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D.李某驾车不慎撞伤周某,导致重伤。李某的车辆坏了,无法行驶。为了尽快将周某送去医院,李某拦住了王某的车,要求王某帮忙送医院,王某拒绝。情急之下,李某将王某打成重伤,并抢去车辆将周某送去医院。李某成立正当防卫

【答案解析下期“每日一题”附上】

【每日一题】2021.07.23解析

2021.7.23【每日一题】

中国甲公司从某国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委托中国丙银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乙公司发货后持单据向丙银行指定的丁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称甲公司接受此不符点,丙银行经与甲公司沟通,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丁银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遂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已接受不符点,丙银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B.乙公司行为构成信用证欺诈

C.即使丁银行已付款,法院仍应裁定丙银行中止支付

D.丙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

【解析】选项A错误。在单证不符时,可授权开证行对外付款。一旦申请人放弃单证相符的要求或授权付款,申请人即丧失了以单据不符为由拒绝向开证行偿付的权利。但是,根据法律关系独立原则,在单证不符时,即使申请人放弃对单证一致的要求,开证行仍然有权对受益人拒付。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确认了信用证欺诈例外这一原则。根据《规定》的相关内容,交付的货物无价值属于信用证欺诈的类型。

选项C错误。根据《规定》,如果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则法院不能裁定中止支付。

选项D错误。根据UCP600号的规定,在受益人交付的单据与信用证规定一致(单证一致)、单据与单据之间一致(单单一致)时,银行须根据信用证兑用的类型履行相应的义务。当按照指定行事的指定银行、保兑行或开证行确定交单不符时,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也可以拒绝承付或议付。因此开证行发现单证不符,可以联系申请人,并非是有义务联系申请人是否接受不符点。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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