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1年09月18日 ]

2021.09.18【每日一题】

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某在签约后3日借给张某1万元,张某于半年后偿还该1万元并支付7%的利息。该行为属于何种民事法律行为?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D.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下期“每日一题”附上】

【每日一题】2021.09.17解析

2021.9.17【每日一题】

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

【解析】A、B、C项:非法人组织虽然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享有民事权利,负担民事义务,但其与法人不同,不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法人可以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责任与其成员的责任是严格区分的,在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法人的成员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无须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法人债务承担责任。而对非法人组织而言,《民法典》第104条: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见,非法人组织并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需要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可知,甲普通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对丙的债务,安琚与乙企业作为普通合伙人对甲企业欠丙企业剩余的3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A、B项错误,C项正确。

D项: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该法第3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据此可知,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的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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