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2年04月11日 ]

2022.04.11【每日一题】

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单选)

A.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

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D.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解析】

根据《破产法》第32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2012年9月“甲公司无法清偿乙公司货款”表明甲公司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管理人可主张撤销,A错误;

汪某通过偿还债务履行了100万元出资,管理人追回了,剩余未缴纳出资额应为50万元,B错误;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的行为,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中的甲公司的代表机关,有权提出给付请求,C正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9条:“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汪某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错误,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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