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2年04月27日 ]

2022.04.27【每日一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考点】正当防卫

【解析】

相互斗殴,是指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意图而相互攻击,也即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这种情形类似于决斗。例如,甲乙为了争抢女友小芳,双方约架,在大街上相互打架。结论:斗殴双方均不成立正当防卫。法谚有云:斗殴无防卫。

本题中,甲乙双方在进行相互斗殴,均不构成正当防卫。斗殴无防卫,但斗殴有承诺。乙砍伤甲小臂,如果导致轻伤,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砍成重伤,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甲打死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引申总结:如果甲乙纠集多人,聚众斗殴,则构成聚众斗殴罪。刑法第292条聚众斗殴罪的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里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过失所为。也即,该规定将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拟制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这款规定属于法律拟制。如果在聚众斗殴过程中,故意重伤或故意杀人的,当然要定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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