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2年04月29日 ]

2022.04.29【每日一题】

田某涉嫌抢劫罪被立案侦查并逮捕,侦查过程中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卷二/66/多选)

A.如抢劫罪与重婚互有牵连,公安机关可并案侦查

B.对田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可自发现其涉嫌重婚之日起重新计算

C.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田某构成抢劫而不构成重婚,应当对重婚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D.如检察院只对田某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重婚罪的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自诉

【考点】管辖权

【解析】

根据《公安规定》第176条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涉嫌实施了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犯罪时,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而重婚案件属于第二类自诉案件,即属于轻微的刑事案件,符合一并立案侦查的规定。故A项表述正确。D项正确,即自诉案件自诉人始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C选项干扰性极强,当时好多考生掉入其陷阱,考生一定要注意,我们平时说的不起诉主要是对某一个人而不是某一个案件,是对具体的犯罪嫌疑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表现,所以不可能存在一个人身上兼具公诉及不起诉的情况。根据《刑诉法》第17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数罪案件如果只要有一个案件需要起诉的则检察院只需对此案件公诉即可,其他案件是不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所以C项错误。

B项:根据《高检规则》第315条的规定,“检察院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规则第305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和同种的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可知,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罪,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的第二类即轻微的刑事案件,性质及严重的程度不符合重新计算的条件,所以其不属于不同种的重大犯罪或者同种的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因此,侦查羁押期限不可重新计算。故B项表述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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