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2年05月16日 ]

2022.05.16【每日一题】

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卷二/35/单选)

A.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

B.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违反《刑诉法》的规定

C.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

D.检察院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提起公诉

【解析】

根据《高检规则》第36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该规则第7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存在非法取证行为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其他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不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已经移送起诉的,可以依法将案件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被排除的非法证据应当随案移送,并写明为依法排除的非法证据。”也即原则上要想作证据不足不起诉至少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但是审查起诉阶段出现非法证据排除的则可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A项:题干情形属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符合存疑不起诉的定义。故A项表述正确。

B项:本题存在非法证据排除情形,属于存疑不起诉的特殊情况,检察院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B项表述错误。

C项: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具有诉讼监督权,由此便要求检察院应当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行为,应该予以通知、纠正。因此检察院排除非法取得的口供这一行为符合该要求。故C项表述正确。

D项:根据《高检规则》第369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即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后,发现新证据可以再行起诉。故D项表述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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