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2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来源:黔西南州司法局 [ 2023年04月26日 ]

(原标题:黔西南州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3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及《贵州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相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现就2022年度我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4月24日15时公布。我州应试人员可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成绩核查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二、合格分数线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晴隆县、望谟县、册亨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一)通过2021年度、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2年度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4月26日8时至4月30日24时,通过司法部网站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申请受理地,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预约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日期。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到选择的申请受理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提交材料的具体场所地点由申请受理地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后公布,请及时关注申请受理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

(三)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对于具有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详情可提前电话咨询申报地司法行政机关)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五)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四、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如需周末办理,可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859-3813618)。

申请地点:黔西南州司法局驻州政务中心窗口(黔西南州政务中心二楼)。

五、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代身份证过期或者遗失的申请人,应及时补办。现场提供身份证影印件或临时身份证受理后,在补正期限内提交原件再次核实。

(二)户口簿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老旧、破损、印章不明、手写版或者有人工涂改等情形的,须提前到公安机关更换新的户口簿。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扫描打印,申请人携带原件办理即可,原件审验后退回。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证明材料。

(二)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2年度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时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三)申请人员应当在网上准确无误填写或核对姓名、学历、户籍等重要信息,如有信息填写错误需要更改的,向申请地(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勘误申请。

(四)申请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的,须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五)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实际户籍信息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确认证明材料。主观题考试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分数只达到放宽政策分数的申请人,主观题考试报名后将户籍迁入非享受放宽政策地区,并于2023年4月24日(含当日)后迁回享受放宽政策地区的,不予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六)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核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七)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对于2022年度客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主观题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直接报名参加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未参加2022年度主观题考试或主观题考试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其客观题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联系电话:0859--3813618

黔西南州司法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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