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阳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相关要求,现就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7日8时至9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且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选择贵阳市为现场申请地的申请人应于2025年7月14日至16日期间,至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至少至2025年9月1日。居民身份证件不在此有效期内的,应及时换证并提供临时身份证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对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需要现场进行信息勘误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毕业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件信息不符的,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信息勘误证明原件。延长学籍需提供延长学籍的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同时向申请人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其中受理日期一栏统一签署为2025年7月17日。
特别提示:贵阳考区审核现场无需提交彩色证件照片。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四、现场受理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地点: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自然人区25号、26号窗口)
(二)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16日 9:00—17:00(中午不休)
(三)咨询电话:0851—87989218(工作时间段)
注:考生到达政务大厅后,可询问工作人员在取号机领号后到至规定窗口按序审核。
贵阳市司法局
2025年7月4日